內政部瞎遊記
久聞內政部為天下第一大部,下面機關極多,
因此深入機關要地還真有點小緊張,
尤其是前陣子,有身心障礙者去林X營車站,
結果為了拿渡板,不耐煩的副站長出言不遜....
想到此,我就想會不會因為溝通不良,就被不耐煩的官員出言不遜....
不過,那位輪椅勇者不堪屈辱,把所有的經過,PO在部落格上,
經過網路無遠弗界輾轉傳閱,整件事就是副站長送花道歉收場....

我當然不希望碰到此事!!


出門的時候,突然想起,相姐說過,發起人名冊會掛號寄給我,
問了管理員,果然,管理員說有,被大嫂領走了,
只得回到家裡東找西找,終於找到了相姐公司寄來的信封,
也一併帶走,還傳了簡訊給相姐,通知她已收到掛號信。

到了內政部,先看樓層一覽表,
嗯!還真不少機關呢!簡直比少林寺的三十六房還壯觀!
看了看社會司在五樓,但又看到了一個我非常熟悉的「特殊教育推展小組」,
心理有點吃驚....這個怎麼會在內政部呢?不是應該要在教育部嗎?
但算了那不關我的事....
雖然我滿想去投訴,你們的特教通報網,設計得太爛了,
不是會塞車,就是會當掉把我踢出去,
害我辛辛苦苦打出來的報告,全都像那東流水,離我遠去不可留....

帶著輕鬆且開心的心情去找樓梯,卻不是去5樓,
因為我看到了B1有合作社,這點還讓我有點開心,
可以買點東西來吃,比較沒那麼緊張,
也可以去視察那兒的物價情形,如我所料,真的是「超便宜」!
一瓶25$的飲料,可以賣20$;10$的鋁鉑包飲料,賣9$,
內政部的B1合作社,是完全感受不到外界物價飛漲的天堂!

啜著從B1天堂買來的奶茶,一路搭電梯到了5樓,
問了要找的人,卻不在這一樓層,而是在8樓,
但沒關係,我可以慢慢找,還慢條斯理地為我的水壺裝水,
像逛大街似地研究社會司裡面有多少個科....

到了8樓,社會團體科辦公室,也問到了我要找的人,
當我看到了那個人的時候,心理就覺得跟我想像中的人是不一樣的,
我以為對方是「非常年輕」,起碼就是20多歲,但目測起來像40多歲。
由於之前已經在mail裡說明來意,吳小姐早就明白要討論的事情,
找了一間桌子把我的筆電打開,研究組織章呈的問題。

吳小姐第一個開宗明義的問題居然是:「名稱上,你要『台』灣還是『臺』灣?」
「啊....有差別嗎?」我的頭上有微微的三條線滑下來,
「沒有啊,只是筆劃多跟少的差別。」吳小姐很認真地回答,
我想了想,看看吳小姐,雖然很想跟他說:「我不想和大陸一樣用簡體字。」
但還是很認真地回答:「『臺』好了,因為字比較漂亮。」
吳小姐很俐落地點頭:「那就用『臺』這個字。」
我心想,我眼前的人,是共諜?還是國諜?
用簡體字和繁體字的選擇,來試探我的忠誠度嗎?

啊~醒醒吧,我是到內政部,不是到國防部,不要想太多....

我們一開始逐一以公文來解決問題,
關於會員性別的比例和條件,也ok了,但是提到入會費和常年會費,
吳小姐很不解地問我:「為什麼不收費?這是一定要的,不然你怎麼區分會員?」
他很耐心地解釋:「雖然可能會收到很多會員,但相對的,
會容易有過多的人頭會員,造成空殼子。」
我問了:「這是法規規定的嗎?」
他點點頭,再補充解釋:
「有了會員,就等於有了投票權和行使會員大會的權益,
和贊助會員的身份是不一樣的,有助於我們區分會員身份和公平地行使會員權益。」
「會員給予會員費,你們給予開立收據,對你們來說也是一個運作的證明。」

「但是,我們原本的初衷,是希望可以不收會費。」
我一邊解釋,一邊想起Pei 和尤小璇,
那天在MSN;裡,義正嚴辭滔滔不絕,
說明不收會員費的理由........x@#..@$..
然而很瞎的是,想我一世英名聰明才智,居然被他們二個說服!

吳小姐很輕鬆地說:「不然,就象徵性地收100元好了。」
他一邊建議,一邊看著「社會團體法規」的小冊子,還補上一句:
「我看過有的協會只收一百元。」又看了我一眼:「但就是沒看過有人不收錢的。」
我問了:「會員費有最低消費嗎?例如伍拾元?」
吳小姐很為難地回了我:「我也沒看過有人收五十元。」
好吧,我自己也問了一個滿瞎的問題。

就這樣,入會費和常年會費,統統都編了一佰元。

我看吳小姐手上那本社團法規的小冊子,很有興趣,問了他:
「這本可以給我嗎?」
他說:「要等你們成立了協會,才能得到這本小冊子。」
但是他也給了我一本「申請組織全國性社會團體須知」:
「我知道你們都是看舊的,現在很多內容都有改,參考這本,這是新的。」

吳小姐把組織草案的每一條都看過,也刪去了一些,
而到了理事會的人數,他說:「理事會最低人數可以列9人,不一定要15個人。」
「可以等會員人數多了,再增列理事會人數。」
「團體會員代表,也可以只有1人。」
聽到理事會人數門檻降低,以及也有日後調整的作法,我真的有些心安了。

於是,理事會9人,監事會3人,團體會員代表1人。

代理理事長的那條,吳小姐問我:「需要有副理事長嗎?」
我想了想:「嗯,協會剛成立,的確需要副理事長,而且我們也需要副祕書長。」
吳小姐說:「副祕書長可以依理事會的人事討論決定即可,不需要加上去。」
經吳小姐的指示,我把「副理事長」的代理行使權排在常務理事的前面,
把副祕書長相關的條文刪去了。

從頭到尾,都是吳小姐說,指著那本「申請組織全國性社會團體須知」的內文,
我在旁邊照著打字修改。

整個組織章呈,就這樣很順利地修正完畢,
但是,如果沒有「免收會費」的瞎問題,我想可以節省15分鐘,
因為,那天聽到了Pei 和尤小璇不收會員費的「理想」,
我回去後,已經改了會員費的條文,而且,沒有存成另一個檔。

這個經驗告訴了我們:
「如果沒有問題,就不要去動他原來的樣子。」
「如果沒有問題,就不要去動他原來的樣子。」
「如果沒有問題,就不要去動他原來的樣子。」

更不要「自以為」
更不要「自以為」
更不要「自以為」.....x@*$#......

整理發起人名冊的問題,
吳小姐解釋:「簡歷,和經歷差不多,寫一個代表職稱就可以了。」
「就是不要讓那個欄空著,可以不用補印,用手寫上去就可以了。」
吳小姐一邊整理,一邊印剛修好的組織章程的同時,
我收到了相姐的簡訊:「什麼掛號?我還沒有寄出ㄚ。」
「什麼掛號?我還沒有寄出ㄚ。」
「什麼掛號?我還沒有寄出ㄚ。」
「什麼掛號?我還沒有寄出ㄚ。」

奇怪,我早上不是有看到相姐寄來的掛號,
而且還帶來準備要放在發起人名冊裡面呀,連忙把信封打開。
其實從出門到內政部,和吳小姐討論的當下,我真的沒有打開來看,
把信封打開一看,原來是.....壽險理財傳單~~~~~
上面傳單的模特兒正青春洋溢地笑..............
我以為是發起人名冊資料。

好家在,我沒有把這些傳單拿出來,請吳小姐放一起,
不然他會認為,我是來亂的!
已經來一個不收會員費的瞎問題,
又來一個「發起笑」的文件,
套用鄧教練的話,那一定是「莫名其妙」!

後來,吳小姐看了公文的收件者,問我:「你是周佩嗎?」
搞了那麼多的烏龍,乾脆給「周佩」這個人的名聲遺臭萬年,
包括那個「發起笑」的文件,就讓「周佩」也一併背起來好了,
但我還是很不爭氣地承認:「我不是周佩,我是和您通信的那位....。」

臨走前,吳小姐說,整個程序要三個月,因為之後還要跑教育部體委會,
申請一個協會,果然要跑很多地方,少林寺的三十六房恐怕也望塵莫及吧!
只是吳小姐似乎意有所指地強調:「文件寄到『內政部』就可以了。」
由於之前,從寄出去到通知修正的時間,等了足足一個半月,
我被追問:「寄了沒?」「寄到那去了?」「有沒有寫寄到那個單位?」
「什麼時候寄的?」「在哪家郵局寄的?」
但因為吳小姐您人太好了,所以我決定,
我不打算用寄的,我想再找您一次,
最好和您一起捧著文件合照留存,告訴大眾:「我有交!」

不管怎麼說,真的很謝謝吳小姐!!那麼有耐性地解釋很多疑問,
我也學到滿不少的!!!!

這樣的瞎遊記,還真挺有收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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